饲料经营管理条例
为了确保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的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我国制定了《饲料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的定义,其中饲料是指通过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具体类型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补充饲料营养的少量或微量物质。- 一般饲料添加剂:保证或改善饲料品质的少量或微量物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条例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需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条例修订是为了应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的需要,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条例着重解决四个关键问题:地方政府和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控制、饲料的正确使用和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条例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2、- 一般饲料添加剂:保证或改善饲料品质的少量或微量物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是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在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的文件。该《条例》分总则,审定和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法律责任,附则5章51条,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11月3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是为了应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的需要,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权威解读
1、条例修订是为了应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的需要,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条例着重解决四个关键问题:地方政府和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控制、饲料的正确使用和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2、为了进一步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组织了50多位行业专家和学者,历时一年,共同编撰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一书。
3、对于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应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安全性评估,但本条规定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年的修订主要包括了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严格监管。首先,在生产环节,新条例加强了对原料质量、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有效。其次,在经营环节,新条例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了对销售渠道的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到目前为止,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农业法、渔业法、畜牧法、 农药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种子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 等。 第二种意见认为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主管部门是合并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饲料厂中控员具体做法:饲料厂中控员从进料口,安排人员进所需的原料,经粉碎后进配料仓,或直接进配料仓。2011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农业部全面梳理修订饲料管理规章,对饲料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新饲料条例过渡期是多长时间
1、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于2011年10月26日通过了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的修订,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并未设立过渡期,这意味着自新规实施之日起,所有相关的生产和管理规定即刻生效。与此同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没过渡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3、这个是有过渡期的,一般会要求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更换。这样一来,旧标签应该能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