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的内容概述
1、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本章包含四条,主要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制定要求、实施等内容。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本章包含五条,主要涉及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基地建设、产地要求、产地保护以及防止投入品污染等方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分八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部分共10条,主要对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政府职责、风险评估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发展优质农产品、科研与推广、宣传引导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一部详尽的法律法规,由八章五十六条组成,全面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首章“总则”阐述了立法宗旨,包括对农产品质量、政府职责、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的明确规定,强调发展优质农产品和科研推广,以及通过宣传引导公众认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这些农产品是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而言,这些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粮食、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以及蜂蜜等。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1修正)
1、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2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监管,确保从源头上农产品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3、该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目的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农产品的安全责任: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流通者应当承担农产品安全责任,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
4、该法律于2006年4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几章几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公布,历经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共八章节八十一条,涵盖了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过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分为八章,共计五十六条。以下是对各章内容的概述:第一章 总则 本章包含十条,主要阐述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管理体系、政府职责、风险评估、信息发布、优质农产品发展、科研与推广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规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分八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部分共10条,主要对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政府职责、风险评估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发展优质农产品、科研与推广、宣传引导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5、包括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规定了本法的生效日期和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4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XXX条规定: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山东省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以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山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农产品经营有着严格的规范。县级以上政府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确保消费者权益。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农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和监管措施。首先,第二十三条规定,省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需依据国家标准制定全省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所有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不得违反强制性技术规范。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县级以上政府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有责任依法监管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以确保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